2018年福建省工艺美术创意设计大赛 (暨2018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双年展) 工作方案
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和《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55号)精神,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拟组织开展第二届福建省工艺美术创意设计大赛。此次大赛旨在坚持传承技艺,树立创新意识,展示福建省工艺美术创作的优秀成果,展现当代工艺美术家的精湛技艺和精神风貌,宣传和表彰在当代工艺美术创作领域中取得卓越成就的工艺美术工作者,推动福建工艺美术行业创新做强。福建省工艺美术创意设计大赛是工艺美术行业的省级综合性比赛,代表福建省工艺美术创新的最高水平。 一、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主办单位: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省工美中心”) 二、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2-5日 2、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三、作品范围、对象及要求 1、作品范围:福建省内的漆艺(漆画、漆器)、雕塑工艺(石雕工艺、寿山石雕工艺、木雕工艺、根雕工艺、玉雕工艺)、美术陶瓷、金属工艺、树脂工艺、花画工艺、珠宝首饰、古典工艺家具、民间工艺及其它工艺美术品。 2、参赛对象:福建省内工艺美术品生产企、事业单位,从事工艺美术创作、设计人员和在闽院校师生。 3、参赛要求: (1)报名参加大赛作品应是2016年以后创作的、未参加过全国性或全省性工艺美术专业展的;具有自主创新的、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采用天然原材料制作,有完整、成熟的工艺流程;使用国家规定的珍稀保护物种的材料应具备合法来源证明。 (2)作品要求 ①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有所创新、突破,能应题、因材施艺,技艺精湛,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②作品设计新颖、独特,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 (3)每位参赛人员报名送展1件(套)作品。 (4)由于受场地限制,大型工艺品(长、宽、高达1米以上)只需提供20吋彩色照片四张(正面、两侧面、背面各一张),并附同规格艺术创作说明,场地中按类别,专门设置展示区域布置陈列。 (5)各设区市报名参加本届大赛的作品数量,原则上届参赛情况确定数额。 泉州市65件 莆田市50 件 福州市40件 漳州市20件 宁德市20件 南平市30件 三明市15件 厦门市10件 龙岩市3件 平潭综合试验区2件 省直单位45件 共计300件。 四、大赛程序 (一)报名 1、各设区市工艺美术主管单位负责本地区的报名、推荐组织工作,省直单位向省工美中心合作交流部报名,本届评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2、各地根据下达的分配数量,经对参赛作品进行初选、汇总后,连同作品照片及相关资料(电子版)报送主办单位。 3、资料整理:按专业对参评作品进行审核、分类、汇总。 (二)布展: 根据场地情况,提出布展方案。由于场馆展具及灯光条件不足,为了充分表达作品效果,参赛人员可以自行提供展柜、展台及布光条件,但应在报名时注明。 (三)送展: 作品收集、保管、布展。各设市区工艺美术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参赛单位、个人将参赛作品按时送达指定展馆。主办单位负责参赛作品的收集、保管及布展陈列工作。 (四)评选: 1、由省工美中心负责组织大赛评比工作; 2、成立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由熟悉工艺美术行业技艺、艺术评论和院校的专家、教授等专业人数组成。评委会人选在专家库中按3:1比例抽签确定,人数为7人; 3、评选方式:采取现场推荐、投票方式,由评委进行多轮推荐,按得票多少排名; 4、评选结果按金、银、铜排名。其中:金奖5%;银奖10%;铜奖15%,奖项调整控制数为3%; 5、获奖作品获得荣誉证书; 6、评选结果现场公式后公布,并在权威网站或报刊发布。 (五)退件: 评选结束后,主办单位负责撤展并将参赛作品安全、有序地退还参赛单位或个人。 五、活动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8年9月上、中旬,布展方案制定、场馆设计; 2、第二阶段,报名:2018年9月下旬至10月15日,各设区市工艺美术主管部门受理报名,初选展品,资料审核,报名截止日期至10月15日; 3、第三阶段,集中报送、资料汇总、分类: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各设区市工艺美术主管部门将参赛人员报名资料(纸质及电子版)和本地区参评作品汇总表报送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负责汇总、分类、录入数据库; 4、第四阶段:作品报送、布展。 2018年11月1日:作品送展、陈列、调整、预展; 5、第五阶段:作品评选、观摩。 2018年11月2日:作品评选; 6、第六阶段:2018年11月5日,展品撤离。 六、其它事项 1、大赛规则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